心事
我并不知道爱和喜欢的区别,真的不太懂。觉得,喜欢或许是爱的一个前奏,爱或许比喜欢深刻。
或者讲,我觉得自己并不知道对他的感情经不经得起推敲。
我读过他的blog,知道他爱过谁。我也知道,他心里依然还是很爱她。而我,一个天蝎似的射手,应该是喜欢上了他,一个处女座的男人的。
然而,我承认他的blog写得很美,但我实在没有找出什么珍贵的idea。
不是我觉得一个人的blog要写出点什么idea才有存在的价值,但是我只是不明白,就算再爱一个人,难道忘记自己就那么容易么?我所谓的忘记自己,就是能够非常投入地爱一个人,然后忘记对方如何对待自己,没有一丝分析的欲望去整理出自己和那个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,自己到底有没有在这场爱情中有任何的得失或教训……
我佩服这样的人。
这并不代表我不痴情或者不懂得坚持。我懂得,但是我只是没有办法忘记自己,没有办法不看出这场关系中显而易见也好,或隐晦不言的那些部分……
或许我并没有爱上他,我只是有点喜欢他而已。
但我还是有这样一层骄傲去说:你的blog很美,但我实在没读出什么idea。就如你的感情经历,非常令人惋惜和同情,但我依然不觉得你从中获得了任何东西,哪怕一点点的启示,恐怕也被你对她那所谓持久,永恒且完美的思念而抹煞了。